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栏目: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5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同心筹网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深圳市同心筹网络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特定股东凌兆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同心筹网络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513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凌兆蔚先生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0207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凌兆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其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513日、、20207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公司于近日收到凌兆蔚先生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截至本公告日,,,其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凌兆蔚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凌兆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其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经届满但未实施,,,,原因为其资金使用计划有所改变。。。

    2020717日,,凌兆蔚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股东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凌兆蔚

    2020717

    大宗交易

    15.57

    4,120,000

    2%

    合计

    -

    -

    4,120,000

    2%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

    种类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凌兆蔚

    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持有

    股份

    7,879,602

    3.8250%

    3,759,602

    1.8250%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879,602

    3.8250%

    3,759,602

    1.82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

    -

    7,879,602

    3.8250%

    3,759,602

    1.8250%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答投资者问(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在减持时间过半时进行了进展披露。。。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至本公告日,,凌兆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其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经届满,,,凌兆蔚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后,,,,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三)凌兆蔚先生为公司特定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股东,,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心筹网络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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